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 2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推荐2005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称免试研究生)工作和2009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免试研究生。本年度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85名,按学生比例分配至各学院。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本年度我校共计推荐20名2009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
二、推荐条件
(1)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各门课程和实习、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优良,国家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高于425分(含425分),所有课程四年内无补考;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6.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乱纪受处分记录。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以上奖励,学有特长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2)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3)各门课程和实习、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四年内无补考;
(4)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免试研究生推荐程序
1.各学院向学生公布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并组织学生学习《学院免试推荐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
2.学生自愿申请,在9月22日前到各学院报名;
3.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依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的意见,考核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按2005级在校生总数的20%-25%确定推荐名单(矿业、地质类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特长生不受人数限制);
4.各学院于9月23日将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和学院意见、个人申请、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和国家级(或省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一寸)及50元报名费汇总,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报名;
5.10月6日举行基础课测试。工学、理学、管理学各专业进行高等数学测试,其考核内容不含线性代数、概率论;其它专业进行综合测试。英语测试不含听力。试题题型及难易程度类似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成绩评定。根据下列公式评定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录取名额数1:1.5比例确定初试名单,交研究生部审定录取;
总成绩=历年考试课平均成绩*5%+数学、物理平均成绩*5%+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计)*30%+本次英语、数学平均测试成绩*60%+附加分(详见下表,未列项目参照执行,同类项目不得累计,如通过六级和英语竞赛只计一次最高分)。
项 目 |
等 级 |
附加分 |
全国英语水平考试 |
六级 |
3 |
单科竞赛(如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演讲比赛、数学竞赛等) |
国家级特等奖 |
10 |
国家级一等奖 |
8 |
国家级二等奖、陕西省一等奖 |
6 |
国家级三等奖、陕西省二等奖 |
4 |
陕西省三等奖 |
2 |
科技竞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
国家级特等奖 |
20 |
国家级一等奖 |
15 |
国家级二等奖、陕西省一等奖 |
10 |
国家级三等奖、陕西省二等奖 |
8 |
陕西省三等奖 |
5 |
7.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10月17日前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将拟“免试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等报送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8.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公示拟推免生名单,10月27日推荐免试硕士生到研究生部招办填写《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登记表》,10月31日前推荐免试硕士生网上报名。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推荐程序
1.相关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8号)等相关文件,引导并鼓励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
2.具备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填写《学院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申请表》(一式3份),经学院审核后于10月1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免试研究生
免试研究生从被确定成为免试生到入学之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1.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课程考试有1门及1门以上不及格者;
3.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良”者;
4.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5.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1.培养学校:陕西师范大学(http://www.snu.edu.cn)。
2.培养方式
① 取得“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入学资格的学生(以下简称: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取得教学实践经验。
② 第四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③ 第五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任教学学校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学生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培养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3.服务期限
①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规定的服务义务,从本科毕业到农村学校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② 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主管部门按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安排,免缴学费,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
4. 服务范围
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的农村学校,以农村中学为主。
附件1: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2:学院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申请表
教务处 研究生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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