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部)、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2〕33号)要求,现将我校普通话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
来源 |
类别(单位) |
测试时间 |
雁塔校区 |
教师 |
5月11日16:00开始 |
临潼校区 |
理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艺术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通信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建工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能源学院 |
5月11日 |
临潼校区 |
材料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测绘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地环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管理学院 |
5月12日 |
雁塔校区 |
研究生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化工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计算机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电控学院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人外学院(17人) |
5月12日 |
临潼校区 |
人外学院 |
5月13日 |
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的发放
临潼校区考生的《准考证》请于5月10日12:30-17:30到在9号教学楼302室领取。
雁塔校区研究生的《准考证》请于5月10日14:30-15:30到雁塔校区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丁老师处领取。
教师的《准考证》将在测试时当场发放,请所有教师务必5月11日15:50前到临潼校区9号教学楼9101教室(候测室)报到。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测试时间之前30分钟到侯测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其测试资格。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