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科教发[2008]24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年度我校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2011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11-201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者。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填写《学院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于7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根据招收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教学院长批准后,于9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汇总后交接收学院,并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实际申请人数。
3、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凡需要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的学院,可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将考核结果于第2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向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及相关部门下发学籍变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科教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及时间要求,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因转专业导致未修的课程可采用自学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或申请跟下一年级学生学习考试的方式进行。
3、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2年在校生转专业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