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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4 12:01 来源:

学院校长办公室

校办秘发〔2012〕31号

关于办理2013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按照《学院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从2012年12月15日起办理2013年度车辆通行证 ,通行证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通行证的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本校教职工(包括教职工配偶)自用私车通行证办理的收费标准

1.教职工在校内居住,在校园内长期出入,并过夜停放的车辆,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学院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持本人工作证、行驶证办理,每车每年交费540元;若行驶证署名为配偶,且配偶非我校教职工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2.本校教职工,不在校内居住,但因工作需要,经常进出校园的车辆,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学院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凭本人工作证、行驶证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每车每年交费270元。若行驶证署名为配偶,且配偶非我校教职工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3.本校教职工自驾车到临潼校区上班者,出入大门主动出示本人工作证,免费通行。

(二)本校教职工子女(非我校职工)办理通行证及收费标准

1.在校园内与父母一起生活居住的子女,其车辆确需长期出入校园,并在校园内过夜停放的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办理通行证,每车每年交费720元。

2.不在校园内居住的我校离退休职工的子女,因回家看望父母,需经常进出校园但不在校内过夜,可由离退处开具证明,在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此证仅限于出入家属区)。按规定缴纳制证工本费10元。严禁在校园内过夜停放,违者将按无证车辆进行处理。

(三)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不予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严禁在校园内停放车辆过夜,违者将根据《学院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种会议车辆来校免收费用,会议主办单位应提前报保卫处备案。

二、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车辆所有者的工作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学院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工作证与车辆行驶证人名不一致时,应由车辆使用人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车辆通行证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5日雁塔校区南院警区办公室集中办理通行证(节假日正常办公),2013年1月6日后在临潼校区保卫处综合预防科办理。联系电话:85583481、83858161(《学院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在保卫处主页上下载)。

四、凡无通行证并要求出入我校校园的各种非公务机动车辆,车辆收费标准为:两小时以内每车收费5元,超时部分每小时递增5元。

五、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校内存车棚,禁止在校内乱停乱放。

六、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限速、禁止鸣笛,严禁堵塞学校班车通行通道和消防通道,严禁碾压道沿、草坪停放,否则,由保卫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办理通行证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交校财务处。

八、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广大教职工共同来维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学院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校内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师生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在校园内无照驾驶、练习驾驶,不随意乱停乱放自行车、摩托车,在校园内文明驾驶车辆,不鸣笛、不开快车、不占道停放,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

校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学院

2013年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领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暂住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 住宅 移动

电子邮箱

车辆所属类型

本校公车、本校职工私车、住校职工亲属私车、其它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辆颜色

车主

与申领人关系

驾驶员

与申领人关系

申领

事由

过夜停放( )

临时停放( )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不填写

保卫处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通行证号

证件粘贴表

行驶证(正证)复印件粘贴处

工作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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