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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6 14:00 来源:

学院院处函件

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务必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其它各类事故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环境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家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各单位(部门)务必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留校不回家学生情况报保卫处。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

1.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到24小时不失控,并明确工作责任,值班期间有值班、交接班记录。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物”。

2.各学院及有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及本单位(部门)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3.对假期举办培训班、会议的单位(部门),需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并提前三天到保卫处备案方可举办,否则保卫处将予以制止。在校活动期间由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其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依据《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物、饮品、餐具、灶具和食堂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燃气设备经常进行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存有危险化学品的(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有专人负责。该封存的封存,该处理的及时处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教育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树立敢于同违法犯罪和一切邪教组织做斗争的思想。

2.深入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教育。

3.放假期间,办公室、学生宿舍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有密级的文件要妥善保管。

4.对离、返校学生要进行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假期避免交通事故和打架斗殴等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同时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骗、被侵害。

5.外出参观旅游、探亲访友的师生员工特别是自驾车出行的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同时还要注意饮食卫生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出现安全问题,在报当地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和学校报告。

6.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安全第一。一定要到指定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买私人自制加工的,更不要在办公场所存放,以免发生危险。燃放烟花爆竹要在指定的地点燃放,注意不要受伤和引发火灾。

7.为确保教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请各位教职工将自己所住楼楼道、阳台堆放的杂物予以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放假前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单位(部门)将自查情况于2013年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临潼校区保卫处综合预防科。保卫处将于2013年1月15~18日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走访。走访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2.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安排人员值班,是否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重点部位是否明确责任人。

3.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盗措施、消防设施以及留住学生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齐备、有效。

4.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开展自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做好假期值班、巡逻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值班,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遇有情况及时报保卫处(电话:雁塔校区85583110,临潼校区83858110);保卫处要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加大夜间巡逻的密度和力度,希望各单位(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保卫处干部值班和校卫队执勤要求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要对全校各值班单位(部门)和巡逻人员进行不定点检查、督促,如因工作不负责发生问题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日发生的一般纠纷和治安案件,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4.巡逻人员负责对全校的治安巡查,发现被盗要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处值班干部。

5.巡逻中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一般性的治安纠纷和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要及时处置,并报当地公安机关。

6.巡逻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巡查防火情况,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报警。

7.值班巡逻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开展与工作无关的事,夜间不间断对校园进行检查与巡查。

8.值班巡逻人员处理问题时,要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打人骂人或变相体罚。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保卫处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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